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造成严重地质灾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督促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时制止和整改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各总支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等节日,采取发放宣传单和“明白两卡”、办专栏、挂标语、电视与广播宣传以及地质灾害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简单的地质灾害识别、临灾判断、避让方法,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同时,要在总支、村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培训一批具有一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骨干,担负起监测、报警、紧急疏散等任务,带动群测群防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