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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部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5-12 16:3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摘要: {"原始ID":"7afcdfeba84646c6872e31a91685649e","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遂大环发〔2020〕15号","附件":[]}

遂大环发〔2020〕15号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
印发《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部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抓好《大英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经局领导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部署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1日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部署的实施方案

一、提升市场开放度

配合县行政审批局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涉及的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

责任部门:环评股

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一)落实推进"一网通办"。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现100%网上可办、网上政务服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网上政务服务办理节点完成后向企业主动推送结果告知等。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环境应急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水环境管理股、土壤环境管理股

(二)整合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小程序、公众号。配合县行政审批局,优化"查、问、办、评"功能,推进高频事项"掌上可办"。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公众号、小程序、天府通办APP、企业服务平台等,为企业提供咨询、查询资料等服务。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三)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优化后的政务服务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在相关网站公开,办事指南覆盖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事项。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各相关股室

三、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一)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涉及多个股室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优化完善全程待办制度,实现可待办的事项代办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股室

(二)开展行政许可"容缺办理"。在工业投资、工程建设等政务服务领域开展"容缺预审"。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股,水环境管理股

压缩审批承诺时间。按照要求,落实行政许可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实际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30%以上。梳理各行政审批纸质申请材料清单,达到精简比例要求。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股,水环境管理股、土壤环境管理股

四、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一)配合县行政审批局,落实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6%,差评整改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各相关股室

(二)配合县委编办推进"码上监督"评价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责任部门:确定为重要岗位的相应股室

配合县发展改革局,开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推进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切断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关联。配合开展中介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指导中介行业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股、各相关股室

五、推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一)落实相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按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按照《遂宁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目录》、《遂宁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规划( 2020-2025年)》,依托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中心枢纽,实现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公共信息信用等基础政务服务资源同源共享。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涉及政务信息资源的股室

(二)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开展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配合开展政府非税收入"一站式"缴费。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环境应急股

(三)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实时对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全覆盖,提升省、市、县政务服务协同能力。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环境应急股

推进建筑许可办理快捷方便

在建设项目建筑许可办理过程中,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精简建设项目环评等审批事项流程、合并办理选址预审、压减环评审批和排污口论证等许可耗时,对重点项目落实专人提供服务,促进建筑许可办理快捷方便。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股,各相关股室

七、降低获得用水费用

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中心城区工业企业使用水表口径DN50以下的开展按成本实施无外线工程接入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水环境管理股

八、提高获得通信便利度

配合县经科局实施光纤宽带和4G网络巩固提升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大气环境管理股,环境影响评价股

九、提升蓝天指数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持续达标,优良天数率不低于91%,PM2.5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完成下达我县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责任部门:大气环境管理股

十、提升碧水指数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郪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郪江口断面水质保持Ⅲ类标准,县级以上饮用水源达标率100%,镇饮用水源达标率90%,完成下达我县的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效率。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相关要求。

责任部门:水环境管理股

十一、提升净土指数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确保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5%、90%。

责任部门:土壤环境管理股

十二、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

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通过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确保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抽查计划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责任部门: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十三、提升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

(一)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将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信息中心、各相关股室

(二)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录入到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不定期在政府网上公布信用评价信息,进一步加大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力度。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环境应急股,信息中心

十四、提升政务诚信度

配合县发展改革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将政府诚信机制覆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环境应急股,各相关股室

十五、提升商务诚信度

(一)配合县发展改革局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落实环保领域企业守信、失信黑名单评选认定制度。

(二)配合县发展改革局加大联合奖惩力度,贯彻执行《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联合奖惩办法及配套标准规范》,实现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性补贴、金融贷款等领域,实现"企业守信、处处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环境应急股

十六、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配合县发展改革局加强信用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检查等制度,规范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管理,保障数据归集、共享交换、授权使用安全。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十七、做优民营经济服务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函〔2020〕220号)文件精神,对符合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条件的行业企业,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轻微违规行为,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配合县市场监管局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登记、"企业宁静日"制度。

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股,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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