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0〕101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请审核回马镇2020年度第二批扶贫专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 期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的复函
回马镇人民政府:
贵镇关于《申请审核回马镇2020年度第二批扶贫专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期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大回府函〔2020〕32号)收悉。经评审,现复函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申请审核回马镇2020年度第二批扶贫专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期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项目村所属的镇人民政府对上报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科学性负责,方案复函后不得随意调整。请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07号)等相关要求和复函的实施方案,指导项目村抓紧组织实施,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和统计数据,2020年8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和项目竣工结算及资料归档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过程监管,严格项目验收,执行县级报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及时申报并拨付项目资金。
此复。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