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撂荒地复耕验收工作的函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撂荒地复耕验收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0年上半年撂荒地复耕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推进撂荒地复耕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农领办〔2020〕17号)文件精神,请各镇(街道)抓紧组织对辖区内2020年上半年撂荒地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初验 请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复耕业主申请→村委会核查公示→镇(街道)初验的程序,组织精干力量对今年1月1日至今复耕的撂荒地逐块开展初验,每一土块必须明确地块名称、位置、面积、复耕时间等,并附上复耕前、中、后影像资料。现场验收人员、村委干部、复耕业主签字确认。
二、申请复验
各镇(街道)在初验完成后,及时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函报初验结果,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大农领办〔2020〕17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抽)验。
三、严明要求
一要严明纪律。请各镇(街道)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对撂荒地复耕的真实性负责。严禁验收走过场,搞虚验收、假验收,虚报、谎报复耕面积,所验收复耕撂荒地务必做到档案规范、佐证资料齐全。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报相关部门逗硬问责。并暂停拨付本辖区撂荒地复耕奖补资金。
二要严格兑付。撂荒地复耕奖补资金根据复(抽)验结果拨付后,请各镇(街道)务必第一时间兑付到复耕业主手中,严禁座资和挪着他用。
三要严控时限。镇(街道)初验在8月10日前完成。未如期完成初验工作影响全县撂荒地复耕验收工作的,将报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此函。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3日
2020年上半年撂荒地复耕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推进撂荒地复耕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农领办〔2020〕17号)文件精神,请各镇(街道)抓紧组织对辖区内2020年上半年撂荒地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初验 请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复耕业主申请→村委会核查公示→镇(街道)初验的程序,组织精干力量对今年1月1日至今复耕的撂荒地逐块开展初验,每一土块必须明确地块名称、位置、面积、复耕时间等,并附上复耕前、中、后影像资料。现场验收人员、村委干部、复耕业主签字确认。
二、申请复验
各镇(街道)在初验完成后,及时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函报初验结果,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大农领办〔2020〕17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抽)验。
三、严明要求
一要严明纪律。请各镇(街道)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对撂荒地复耕的真实性负责。严禁验收走过场,搞虚验收、假验收,虚报、谎报复耕面积,所验收复耕撂荒地务必做到档案规范、佐证资料齐全。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报相关部门逗硬问责。并暂停拨付本辖区撂荒地复耕奖补资金。
二要严格兑付。撂荒地复耕奖补资金根据复(抽)验结果拨付后,请各镇(街道)务必第一时间兑付到复耕业主手中,严禁座资和挪着他用。
三要严控时限。镇(街道)初验在8月10日前完成。未如期完成初验工作影响全县撂荒地复耕验收工作的,将报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此函。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