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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函

2021-5-7 16:5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摘要: {"原始ID":"ccc3784f4dfa4ca6aa8a7938a40c30ed","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0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农函〔2021〕37号","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35476421853397844.doc","Name":"大农函【2021】37号附件.doc","Filetype":"doc"}]}

大农函〔202137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

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遂农〔2021〕57号)精神,为率先完成试点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融合、资产融合、成员融合,集体经济总收入合并前各村2019年增长20%以上,现将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做好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移交。试点村建立统一的集体资产台账,开展资产权证办理工作,资产管护责任落实,实现资产和债权债务统一管理,资产权属支撑材料齐全(包括移交手续)。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二、推进集体资产统一股份量化。试点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按同一标准统一量化,形成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认成员资产股份持有份额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

三、新建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村章程、制度正式发布,完成登记赋码,取得法人资格,新集体经济组织办公条件齐备完善,新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全部发放,新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重新建立账簿,正式实行统一集中核算。  

完成时限:2021年6月20日前。

四、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点村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年度清查等管理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等制度。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试点村要发展形成至少一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集体经济总收入比合并前各村2019年总收入增长20%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六、加强指导,定期报送调度表。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产权制度改革及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明确1名镇领导,2名以上镇级工作人员负责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试点村要明确1名村级负责人,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要落实专人于4月22号前将“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情况及产权制度改革3个调度表”(附件2、附件3、附件4)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税文君 ,联系电话:0825-7828972。从5月起,每月22号前通过钉钉报送(附件2、附件3)电子档和经领导签字并单位盖章的纸质档扫描件

此函。

 

附件:1.20个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名单

        2.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情况调度表

3.XX镇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度表

4.XX镇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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