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自查(8月25日前结束)。各社区(村)组织对辖区内的河道、工地、排污口、背街小巷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清理。
(二)整改落实。领导小组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写明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对问题和原因予以说明,并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要组织对辖区内突出信访问题(包括重点舆情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和办理,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必须办结;对重复投诉、越级上访、久拖不决的生态环境信访积案、要案例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限期办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要把扎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作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当前工作,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和强大动力,积极主动,全力以赴,抓紧抓好。
(二)认真迎检。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职,依法依规处理到位,整章建制,举一反三,通过督察重点区域推进我办工作。
(三)抓好落实。明确责任,重点做好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领导督办、中省挂号点位日常巡查,做到问题“一对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