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员:曾 凡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度;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措施:组织人员、车辆负责将帐篷、棉被、手电筒、口罩、水靴、雨伞、雨衣、方便面等后备物资运送到各指定卡点,将物资交由卡点值守人员。
7.宣传引导组
组 长:高 军 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陆丽平 党政办工作人员
彭志惠 党政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陆丽平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引导,包括禁止聚集围观、不得强行闯关、配合流调、不得发布疫情相关影像资料;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措施: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工作;前期音频制作及应急音频发布;对涉疫人员及附近社区(村)民进行宣传引导;对网络舆情监管及应急上报处理。
8.作风督查组
组 长:邹宏伟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吴良贵 纪工委副书记
任芷涵 党政办干部
联络员:任芷涵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全体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督查各工作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措施: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处置不当等行为进行依纪依规处理。
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各工作小组及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现场处理人员要服从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反应措施。各工作组除按预案职责做好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反应的终止。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满足终止反应条件的即可终止应急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