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0〕3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和品质,经研究决定成立大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胡铭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文 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宋建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邓兰英 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盐井街道办事处、蓬莱镇、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审计局、县经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热线办等部门;水、电、气、通信等专营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房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年度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协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项目实施、资金筹集做好要素保障工作。
(三)组织相关部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并实行目标考核。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对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贯彻落实进行监督管理。
(二)统筹协调、沟通处理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意见,重要问题及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做好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研究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度考核方案,会同县委绩效办对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进行督查考核。
四、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党建引领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建立党组织。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闻宣传、牵头开展舆论引导,督促文化场所按标准实施改造,组织发动文艺团体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特色文化街区等提供志愿服务。
(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政策制定,指导实施主体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实施老旧小区消防改造;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指导全县城镇老旧小区供水、供气、垃圾分类、道路硬化、小区绿化提升、小区亮化提升、建筑修缮加固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改造工作;指导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落实情况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四)盐井街道办事处、蓬莱镇:指导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涉改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负责推动辖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和验收工作,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负责项目在立项、批复、施工许可、工程验收等的审批手续;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五)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立项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专项资金争取等工作。
(六)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上级财政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并对实施主体财政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规划管理工作,会同实施主体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八)县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九)县经科局:负责协调供电、通信等企业规范改造老旧小区相关设施;负责制定出台老旧小区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标准和规范,统筹通信运营企业推进共建共享工作,推动“四网合一”和智慧小区试点,明确实施步骤,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十)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老旧小区违法建设查处,开展整治老旧小区影响县容县貌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侵占小区公共空间违法行为;负责老旧小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违反审批规定的处罚;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中噪声、扬尘违法行为的处罚。
(十一)县民政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对老旧小区的服务管理;指导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地名标志设置等工作。
(十二)县公安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十三)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监督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指导推动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验收工作,开展老旧小区住户普及用火、疏散逃生常识宣传教育。
(十四)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体育健身场地和器材的规划。
(十五)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有线电视营运单位规范整理老旧小区相关管线,推动“高清四川智慧广电”小区试点;负责老旧小区历史文化保护和文化阵地建设工作。
(十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的健康教育专栏规划建设及更新完善。
(十七)县商务经合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八)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实施电梯安全评估等工作,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
(十九)县信访局:负责指导规范处理群众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来信、来访,做好群众维稳工作。
(二十)县热线办:负责及时受理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有关热线,转交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回复,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十一)各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所属管线改造提升工作,配合协调设计、施工。
县级相关部门和水、电、气、广电、通讯等专业经营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出台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有关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标准、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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