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0〕34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英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遂宁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遂府办函〔2020〕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英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大英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对全县尘肺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胡铭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立国 副县长
成 员:文 坤 县政府机关党委书记
熊绍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涛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何 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熊 伟 县财政局局长
熊 健 县民政局局长
雷宇科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小龙 大英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 琳 县医保局局长
郭 骋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何忠润 县应急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熊绍华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