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0〕3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征收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明确2020年全市30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的通知》(遂绩办〔2020〕7号)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目标任务的通知》(遂医保发〔2020〕14号)精神,现将我县调整后的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年度征收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二、参保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目标任务为337116人(具体见附件)。同时,县城内在校学生应保尽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各类政府资助对象参保率须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居民医保征收工作是市政府2020年30件民生实事之一,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压实征收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经办人员要认真抓。要根据各参保责任单位具体情况,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完成时限、及时协调解决征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多措并举,应保尽保。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责任单位要加强居民参保政策宣传,落实好居民参保告知书,建立健全居民参保台账,做到应保尽保。要核准每一户具体情况,分抓具体原因,做好劝导、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居民参保不漏一户一人,做到全覆盖。
(三)严格考核,逗硬问责。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的责任单位加目标分2分,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扣减目标分2分,同时每少完成1%扣5%的参保奖励工作经费。
附件:2020年大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调整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附件
2020年大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目标任务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