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本辖区的禁放工作。组织各级网格员,深入居民小区、商铺、企业等单元,宣传禁放要求;同时紧盯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定人、定点、定时”巡查方式,严防严控燃放烟花爆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站、所、室、中心、片区工作组)要高度重视、专题安排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分别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迅速启动实施。各片区、各村(社区),各办(站、所、室、中心)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快组织实施,确保春节前宣传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整治到位。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此次集中行动纳入对各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并实行动态督查考核,凡是履职不力导致被省市县点名通报或不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情节严重的,将提请街道纪工委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2年第3号)
附件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2年第3号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起。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和种类
县城建成区:东至梁家坝大桥,南至大英县看守所,西至丝路奇幻城,北至第二自来水厂。
除建成区外,下列地点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2.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3.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4.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5.山林、仓库、输变电站设施安全保护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6.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1日起实施,通告内容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县政府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