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1〕122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大英县赋予
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021年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和《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为更好地促进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经县政府六届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与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减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要按照“谁移交、谁指导”的原则,切实加强赋权事项指导,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附件:1.2021年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2.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