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1〕61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遂宁市种粮标兵评选奖励办法》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现将《遂宁市种粮标兵评选奖励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主体或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实地核查后,择优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请各镇(街道)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遂宁市种粮标兵申报表》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A418室,电子档发送至dyxnjz@163.com(联系人:彭婷婷)。
附件:遂宁市种粮标兵评选奖励办法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