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1〕70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四川省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
拟推荐对象有关问题的函
县纪委监委机关:
根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方案》(川委基治办通〔2020〕8号)要求,目前,我县在开展关于四川省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的推荐申报工作。在各相关镇积极申报的基础上,我们初步选择了蓬莱镇桅杆坝、吊脚楼村及隆盛镇土门垭村、百盛村、双龙桥村等5个村作为我县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候选推荐对象。
现函请贵单位对拟推荐对象及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无不得推荐情形(详见附件2),并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文志)。
附件:1.四川省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及村级班子成员名单(大英县)
2.申报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不得推荐的情况
3.《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方案》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