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大英县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大英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现将《大英县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大英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大英县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森林(山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20〕23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全县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组长:包成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龙建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徐其柱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劲松 县公安局总工程师
廖红英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飞云 县民政局副局长
熊雄雄 县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漆 敏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魏新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邹 敏 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青发祥 大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 清 县市政中心副主任
杨 雷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忠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龙建军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吴忠富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族宗教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为责任单位,全力支持配合。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专项整治,针对以下三类问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县人民森林(山林)防灭火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构建全民预防、全社会参与、各界支持的森林(山林)防灭火新格局,确保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部分群众用火习惯、防火理念、思想认识没有与时俱进的风险,解决一些群众法治意识、防火意识淡薄,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反面典型案例惨痛教训没有入脑入心,林区明火祭祀、露天焚烧秸秆等问题。
二是宣传教育存在盲点死角的风险,解决宣传时机把握不准、行动滞后、事倍功半,对重点区域宣传氛围营造不浓、提示警示不够,对偏远乡村散居农户、特殊群体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三是部分干部满足于一般性的教育发动,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的风险,解决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实效性差,工作要求不具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宣传教育制度规范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聚焦防火普法实效。组建森林(山林)防灭火知识巡回宣讲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山林)防灭火集中普法宣传,深入到林区、社区、校园等单位场所,普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防火法律法规和预防与扑救、12119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通过村(社区)民大会或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宣传森林(山林)火灾的危害,规范村(社区)民野外用火行为,增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等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聚焦违法行为曝光。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平台开设专栏,每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用火突出问题,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有效运用媒体监督手段,形成舆论监督合力,让反面典型和惨痛教训入脑入心。(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三)聚焦关键时段引导。在春节、清明等防火重点时段,重点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用植树、送花等生态环保的文明方式进行祭奠。在春耕、秋收等农事用火高峰季节,严厉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工作,使野外依法依规用火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四)聚焦重点区域警示。在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等地的入口、重要景点以及沿线重点部位等醒目位置设置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牌或标志2块以上,提示森林(山林)防火安全,宣传讲解森林(山林)防灭火知识。在进山路口、公路、铁路、电力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增设森林(山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五)聚焦特殊群体覆盖。针对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落实专人开展上门宣讲,重点时段要做到天天说、周周讲、月月宣。针对在校学生,开展“一堂森林(山林)防灭火知识课、一次森林(山林)防灭火征文活动、一次森林(山林)防灭火知识竞赛、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山林)防灭火公开信》、一张森林(山林)防灭火温馨提示卡”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六)聚焦新兴媒体运用。运用微信、微博、抖音、自媒体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短视频、“表情包”“连环画”等方式,推出森林(山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短片、动漫等宣传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七)开通一批防火宣传喇叭。广泛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早晚定时播报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内容。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每个镇(街道)出动一辆宣传车,配备小喇叭,深入村户巡回宣传农事和祭祀用火等森林(山林)防灭火重点内容,每天不少于1次。在重点林区、坟头集中点等入口设置宣传点,用移动小喇叭循环播放警示内容。(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八)发布一批防火公益广告。在高火险期和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制作播放或转播森林(山林)防灭火公益广告,每日黄金时段不少于1次;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企业,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灭火公益短信,每日不少于1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科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九)组织一批媒体采访活动。组织媒体开展专题采访,围绕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采访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农事和野外用火严防严控等工作开展情况,增强新闻报道的可视性和现场感。(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建立一批宣传教育机制。围绕考核评价、入户宣传、教育惩戒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宣传教育考评及森林(山林)防灭火告知承诺、灾情审核发布、典型案件曝光等工作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 一 )提升思想认识。要准确认识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在落实“预防为主”原则中的重要和基础地位,将其作为森林(山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工作保障,细化具体任务,确保宣传教育有广度、有深度、有实效。
( 二 )规范信息发布。要按规定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对森林(山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受损面积、火灾损失等重要数据,要报送上级森林(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审核。要按照程序及时向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杜绝违法、违规报道,加强舆情监督、舆论引导。
( 三 )强化督查落实。要加大对宣传教育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按照新修订的《森林法》,探索将森林(山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森林(山林)防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宣传教育整治行动组织不力,森林(山林)火情、森林(山林)火灾多发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 四 )做好信息反馈。要结合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先进机制、典型经验等,高质量编报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动态、信息简报。县级各牵头单位和各镇(街道)要于每月20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联系人:钟露;电话:19950930662;邮箱:375954667 @qq.com。)
附件: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四项清单”
附件
森林(山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四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