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1〕185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春节元旦期间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稳定“两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两节”期间农产品产销两旺,调运频繁,来源复杂,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和多发时期。各镇、盐井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落实和推动“排整提”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和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责任分工和源头控制,产管并重,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升监管力度
(一)着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管。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龙头企业、园区、专合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种植行为,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如实记录农事活动,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全面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水果、粮食作物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判、做好预警。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畜禽检疫监管。严格执行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做好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到场检疫、隔离观察、消毒灭源等工作;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格实施屠宰场屠宰前“瘦肉精”自检制度和监督抽检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二要开展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检查。全面检查辖区内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将群众投诉举报、检测不合格的企业或产品作为重点进行督查,确保投入品安全。三要加强对养殖户和贩运户管理。要加强养殖场户监管,严禁在饲养和运输过程中添加违禁物质,严格执行休药期管理,病死畜禽要按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四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屠宰企业周边、已关停的屠宰企业以及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的排查和巡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五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鲈鱼、乌鳢、草鱼和鲫鱼等重点品种,以水产养殖企业特别是规模化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合格证+追溯”制度,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继续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合格证+追溯”体系建设,并严格执行“四挂钩”制度,确保农产品“持证赋码”上市,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将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生产者信用档案,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增强其自律意识,倒逼其诚信经营。
四、
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检打联动机制
各镇、盐井街道要根据《大英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两节”期间专项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检打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农产品中含有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五、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微信群、LED显示屏、印发宣传册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加强对三年行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体系建设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应急值守,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两节”期间,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不得推诿和拖延。要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各镇、盐井街道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工作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629898820@qq.com.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