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大英县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大英县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德阳广汉市金雁花炮厂“7.8”燃爆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做到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重要环节,做到全流程、全覆盖,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处、严罚”,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非法行为,坚决防范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二、整治时间
本次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8月9日,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从即日起至2020年7月11日)。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等方式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务必让相关企业和人员了解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充分扩大本次整治工作的影响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
(2020年7月12日至2020年7月16日)。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了解掌握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三)执法
(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1日)。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打非治违和联合执法力度,对各类安全隐患逗硬执法,促使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事故苗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2020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9日)。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整治工作经验成果,推进我县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内容及分工
(一)加强烟花爆竹生产
要切实加强对玉峰烟花爆竹厂、大英盛泰祥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英县万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大英悦兴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的安全监管,督促玉峰烟花爆竹厂严格按照《大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工作的通知》(大应急发〔2020〕17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安全管理和清理工作,及时做好药物、成品及半成品停产期间的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分类存放和妥善保管;积极做好各个关键岗位责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停产期间生产线上涉药的机械设备全面做好保养和维护;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信息化管理,严禁无合同或仅签订未明确产品详细信息的合同买卖烟花爆竹;严禁未张贴标识码登记流向的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将本企业产品冒牌销售或购买其他企业产品贴牌销售等行为。(责任部门:玉峰镇人民政府、蓬莱镇人民政府、象山镇人民政府、回马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的要求,严禁零售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和超量储存;严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严禁零售店(点)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以及在经营场所试放烟花爆竹。对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一律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厉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运输车辆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对没有取得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的,不得开具运输专业燃放类产品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委托承运单位运输时,发现承运单位、车辆和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运输许可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装车发货或接收产品,并及时向县公安局报告;加强对辖区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加强监督检查,会同县公安局严查不具备运输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要依据《烟花爆竹产品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要依据职责严格追溯相关责任企业(单位)和人员责任,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督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实施督导督查,采取多种手段,严防出现走过场、走程序、流于形式的现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在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在2020年8月10日前,向县安办报送本次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县安委办将对加强工作督导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严格通报批评,并扣减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联系人:王臣,联系电话:0825-7998116,电子邮箱:12879696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