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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复函

2019-6-1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县工商质监局    

摘要: {"原始ID":"4a3b7e1cd47c4cf3b20dade2da137511","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9日","发布者":"县工商质监局    ","附件":[]}

大市监函〔2019〕42号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

复  函

 

王世坤、王东旭、熊雄雄、刘德军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建议》(第4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我县保健食品市场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辖区内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3户,其中保健食品固定专营经营单位8户,其余为兼营、零售经营单位。

二、提案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方面。

目前,保健食品监管主要依靠《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未经许可或经营的保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理;对虚假宣传等行为按照《广告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现行法律法规及行刑衔接机制较为完善,主要监管难点在于虚假宣传的取证以及高价销售的认定。为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形成持续整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于2019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建立“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长效监管机制意见的公告》,将采取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特别提醒区、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等措施。此外,总局于2019年5月30日发布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征求意见稿)》,届时将出台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保健品价格进行有效的制约、监管。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方面。

我局每年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维权日、安全用药月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五进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公示食品安全监管、抽样、处罚等信息;利用广播电视、乡镇科普宣传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消费维权渠道。每年定期举办40学时以上的食品从业人员、协管员培训,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在今年的“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我局加大“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宣传舆论攻势,共印制“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病救人”等宣传警示语500条、宣传单5000份,制作宣传横幅210条,在各市场、小区、商业街等人流密集处张贴和散发。在强大宣传舆论攻势和高频率检查下,城区4家体验式营销市场主体选择停业注销,2家权健门市选择歇业,全县保健市场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同时连续4年获得四川省春雷行动先进集体。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公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信用等级信息;利用门户网站定期发布监管动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布警示信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开展食品知识大讲堂,普及食品安全科普和法制知识。通过以上举措,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氛围,进一步夯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的消费维权与食品安全意识。

(三)关于“加大监管力度,畅通投诉渠道”方面。

我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一是以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为契机,全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档案,对经营有保健食品的单位提高监管频次,并推行保健食品专区销售。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实现经营单位监管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到哪里,监管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三是强化监督抽检,近两年来共抽检保健食品51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依法查处。四是推进各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先后贯彻落实并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两超一非”、“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今年来,我局共查处食品类案件43件,货值金额22.87万元,处罚没款16.79万元,其中涉及老年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立案2件,货值金额22.71万元,处罚没款10.32万元。五是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及黑名单制度,落实专人负责12315、12331热线,积极受理处置各类投诉举报。目前已受理食品方面投诉举报共计62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投诉举报人满意率98.7%。同时,就日常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检存在问题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在年度风险评级时,将其列入高风险类别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六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第一时间获得较为隐蔽的会销信息,并与乡镇及相关部门一道进行联合检查。同时,与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通力协作,全面监测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做到早介入、早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所经营产品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依法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进一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综合治理。一方面,依法从严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以及依法处置等信息。同时将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另一方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并及时受理、快速核实、快速处理。针对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一查到底,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对举报属实的群众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感谢您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唐凡超;联系电话:1828259660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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