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督促检查。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三年计划的重点内容,县安办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项目,逗硬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其纳入行业安全检查等工作范畴,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季度末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县安委办,并于每年(2020年、2021年)12月20日和2022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胡秋菊,联系电话:7823119)。县安委办将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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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要求
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详见示例一)。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详见示例二);同时根据道路性质,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详见示例三),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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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二: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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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三: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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