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检查
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全县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594号)文件,扎实做好我县2020年10月至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期间安全检查工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批发公司、烟花爆竹零售店,下同)。
二、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库”(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危险品中转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一证多厂、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原材料存储安全管理情况。(见附件1)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见附件2)
(三)烟花爆竹零售店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见附件3)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分别按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自主开展本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自纠,建立统一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二)检查。1.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工作小组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并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工作。2.大英县应急局组成检查小组(附件4),在2020年12月底前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或突击检查的方式,深入企业、零售店进行专项检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要在2020年11月30日前,向县安办报送本次《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旺季安全检查情况表》(附件5),县安委办将对本次工作加强工作督导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严格通报批评,并扣减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联系人:师体星,联系电话:0825-7998116,电子邮箱:573848385@qq.com)
附件: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组
5.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检查情况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被查企业名称: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药物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职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登记、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产品买卖合同及流向登记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其台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员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 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是否建设应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四色图及安全风 险明细表。 4.厂(库)区及各危险性建筑物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5.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行政区是否分区设置,围墙是否完整,是否设 置防火隔离带。 6.“三库”(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和危险品中转库)的设置是否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7.1.1级工(库)房是否设置防护屏障,防护屏障的结构、防护范围等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8.工(库)房的防火、防雷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防雷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9.危险性作业场所门前是否设置有效的导静电装置;直接接触烟火药工序是 否釆用导静电橡胶等材质的工作台面和地面且有效接地;是否使用不导静电的塑料、化纤材料等容器盛装药物、裸药半成品。 10.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房是否设置除尘、清洗设施,排水沟、沉淀池是否及时清理。 11.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生产超标违禁产品,是否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生产。 12.工(库)房是否设置清晰醒目的标识牌,标明的工房用途是否与实际用途、悬挂的操作规程相符。 13.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 14.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15.是否私自搭建工(库)房、阳光棚、走廊等用于生产、储存药物、半成品、成品。 16.氧化剂和还原剂是否分开在不同工房内、使用不同的器具称量,且称好后分别放在不同容器内。 17.涉裸药机械设备是否经过安全论证,是否定期保养维护,是否改变设计用途进行生产。 18.检维修机械设备是否彻底清理维修前认真清理完设备上的药物粉尘和工房内的药物、半成品、成品。 19.是否挂靠生产、冒牌生产、委托农户加工、购买含药半成品生产。 20.超过500m²的库房是否防火分区,防火隔离墙是否有效(无通道、到顶),是否定期巡回检查并记录库房的温度、湿度。 21.库房内危险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GB11652要求(堆码稳定、整齐且在标志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5m,每个堆垛的边长不超过10m,堆垛间距不小于0.7m,与墙间距不小于0.45m,堆放的药物高度不超过1m、半成品不超过1.5m、成品不超过2.5m)。 22.是否落实危险性化工原材料安全管理措施,化工原材料库是否将性质不相 容的化工原材料同库存储,是否悬挂对应化工原材料的MSDS。 23.是否按照AQ4102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购买单位信息进行登记,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扫描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24.产品包装标志等是否符合GB10631的要求(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级别和类别、含药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标志标识清晰)。 25.是否生产或者储存非法、超标、冒牌、伪劣产品以及将不同危险等级产品混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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