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持续做好我县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决定再次在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疫情防控集中宣传发动和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全系统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可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和自身业务实际,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出入超市、酒店100%戴口罩、体温检测和定期通风消毒,及时提醒未佩戴口罩的顾客戴好口罩等防疫规定。
二、坚持做到精准防控
要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观念,强化人防、物防两个关键要素,并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1.测量体温。设置商超、酒店入口体温检测点,做到凡进必测、凡进必问,对全体员工的体温测量结果进行登记,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确保区域内安全有序。
3.杀菌消毒。企业确保每日对自身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宿舍、食堂以及大厅、电梯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日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错峰、单独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透气通风。办公室、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因特殊生产工艺必须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做好空调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上报辖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未戴口罩和不配合体温测量的人员入内。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充分认清形势,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级部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商场超市要加大生活必需品储备量,切实满足全县居民生活日常需要。各酒店要对入住旅客近期行程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对途经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必须向相关部门报备,并按规定引导旅客至指定酒店住宿。对隐瞒旅客真实行程的,一律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