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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预警制度》的通知

2021-11-26 14:4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0| 评论: 0|来自: 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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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预警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各成员单位:

为夯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预警工作,坚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将《大英县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大英县安全生产预警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质量,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预警对象: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县安委办对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一)重点时段预警: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汛期等安全风险凸显期、党的会议及“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段,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风险防控进行预警。

(二)特殊天气预警:对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及高温、雷电、强降雨、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危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预警。

(三)事故预警

对事故相关的以下事项及时预警:

1.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引起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次生事故灾难,对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预警;

2.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同比大幅上升;

3.同类或相同原因的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

4.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迟报、瞒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

6.事故调查、责任追究或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四)日常工作预警

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预警:

1.安全生产阶段性突出风险预警;

2.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滞后;

3.本地或本部门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

4.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

5.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情况需要预警的。 

第四条 安全生产预警方式:可危及安全生产的特殊天气和事故灾难预警,以《大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委县政府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预警方式实施预警;其他事故预警事项、重点时段和日常工作预警以安全生产“两书一函”、每月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报告等形式实施预警。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预警主要内容应包括预警事项、预警内容、应对措施、工作要求或其他预警指令。

第六条 收到县安委办预警的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或工作指令,采取有效工作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减轻事故后果、提高工作质量,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对预警事项相关工作不落实的,由县安委会对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目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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