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介水性传染病发生,保证我县居民用水安全,大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内太吉水厂、新苗水厂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中秋、国庆节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厂区环境消毒工作情况;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况;每日对出厂水开展自检情况;池内是否有藻类污染物等。通过此次检查,不仅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同时也督促供水单位负责人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将防控措施再细化,及时补充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漏洞,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