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和省级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药监发〔2022〕12号)及《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开展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13.5万元。其中《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遂财行〔2021〕25号)文件预先下达资金7万元,《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行〔2021〕57号)文件下达6.5万元,合计下达中央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13.5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主要为专项整治及执法办案、监管能力提升、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科普宣传。通过组织实施国家药监局下达的“两品一械”监管,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队伍建设、查办药品执法案件、开展各类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药品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定性和定量目标如下:药品企业监管数大于等于80家次,化妆品监管企业数大于等于50家次,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大于等于10家次。不合格处置率100%,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00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80份。“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假冒伪劣药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药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化妆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药品监管满意度大于等于70%。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加强我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监管工作,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相关且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科学可行。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资金计划及到位。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计划13.5万元,截至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1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符合资金计划,资金到位及时。
2.预算执行。
截至2022年2月8日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3.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项目开展严格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支付范围和条件,进行费用支取,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遵守《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年初上报中央药品监管专项实施方案计划,由县市场监管局机关、稽查队、各监管所组织实施,承担管理责任。办公室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考核,及时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未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切实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1.药品企业监管数大于80家。2.化妆品监管企业数大于50家。3.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大于10家。2021年,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15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40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43家;
质量指标:1.不合格处置率100%;2.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00份;3.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0份;4.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80份。2021年,大英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合格率100%;大英县辖区人口40余万,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67例,器械不良事件17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36例。
时效指标:1.任务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实际任务完成情况为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为2022年2月8日前完成。
成本指标:1.2021年药品监管能力培训执行金额1.68万元;2.药品监管宣传执行金额9.06万元;3.药品监管执法办案执行金额2.7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1.“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2.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3.假冒伪劣药品制售行为。2021年,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5国际护肤日、6.26国际禁毒日、医疗器械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通过设立法治宣传站、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大力普及宣传药械化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药品安全常识短信60万余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辖区内无销售假药立案。
可持续影响指标:1.药品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不断提高。2.化妆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3.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药械化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药械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疫情期间加强防疫药械的检查力度,保安全,保稳定,防范和排查风险隐患,守住了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底线。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898家次,立案查处药械化案件57件。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公众对药品监管满意度大于等于70%。实际满意度大于70%。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项目开展及时,办理结算支付合法规范,执行到位。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未偏离。
五、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于2022年2月9日完成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并及时通过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此次绩效评价结果。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021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