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委办发〔2022〕2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全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5·24”宜宾长宁福荣笋类食品厂、“6·13”成都大邑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两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黄明部长、宋元明副部长关于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的批示要求,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安全风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排查治理工贸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工贸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管用实用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酱腌菜等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纸浆制造、造纸、印染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附属污水处理的工贸行业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一)监管部门是否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
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1.是否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
2.开展安全检查时,是否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3.是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
1.企业对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是否进行了辨识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
1.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训,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培训,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
2.安全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3.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4月底前是否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执行了审核程序,作业现场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2.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重新通风、重新检测;
3.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能够有效防护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并佩戴必要的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设备,监护人员是否始终在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4.是否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5.企业是否编制有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6.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是否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7.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前)。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在去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统筹规划,抓住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风险辨识,彻底摸清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同时要在摸清有限空间作业轻工重点企业底数的基础上,突出产业聚集地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因地制宜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4月至5月)。工贸企业要按照本次安全整治重点内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突出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措施,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责任单位: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附属污水处理的工贸行业重点企业)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2年6月至7月)。结合“护安2022”执法行动和本次轻工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服务指导、明察暗访等形式,以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酿酒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高危作业规程等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执法震慑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
(四)总结阶段(2022年8月至9月)。认真研究对本次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做出客观的评估,特别是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找出有限空间作业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今后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我县部分工贸企业仍然存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不够全面、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安全知识不足、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能力不高、审批制度执行不严以及相关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制定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