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现将《大英县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大英县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认识,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共同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助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县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题与全省同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宣传省、市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将于10月下旬与全省同步开展,通过喊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活动主题,拉开活动序幕,集中宣传月活动从启动仪式举办日期开始,为期一个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安排部署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要在主流媒体开设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做到每天对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有图像、有声音、有文字。
二、开展分级集中学习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级组织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集中学习培训,进行系统学、原文学、深入学、反复学,推进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进行全员学习培训,确保新环境、新要求下“不掉队”。
三、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县安办将在11月,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活动主题,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在新城区政府广场、老城区朝阳广场通过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通俗易懂地向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邀请有关党政领导出席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影响力。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开设专版专栏,对“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四、开展部门集中学法用法行动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所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行动,采取原文学、部门负责人领学、邀请专家学者解读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做到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扛牢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责任和举措真正落实到基层一线和最小工作单元。同时,要严格按照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企业,做到查处一户、教育一片。
五、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至上警钟长鸣》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进行全员学习观看,切实把警示教育全覆盖的要求落到实处,时刻做到安不忘危、警示高悬,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集中宣传月期间组织主流媒体集中跟踪检查执法活动,讲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故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
六、开展行业领域与基层(企业)宣传互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基层单位,在作业现场、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开展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活动,帮助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近距离接触了解生产,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等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七、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执法检查“再加码”,依法严查重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权的部门依据新修改安全生产法依法作出处理,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执法行动中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典型违法案例,以案代训、以案促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树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八、开展媒体访谈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学习报道格局。
九、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采取“线上+线下”普法知识竞赛、趣味问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推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延伸到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和工地,让社会公众理解、掌握精神实质和有关条文,增强法治意识,做到全员参与、以赛促学、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切实达到学法用法守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国全国总工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市安办组织的网上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督查行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县安办将组织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集中座谈和深入企事业单位走访等方式对各单位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十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业主管部门分头抓好落实。要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经费、逐项推进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统筹谋划,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结合自身特点,开拓思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趣味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加大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要充分利用车载视频、公交站台候车亭、商场LED显示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灯箱广告、报刊亭宣传安全法治理念;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要指导督促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力量加强宣传报道、增加宣传报道频次和版面,扩大宣传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要充分利用资源在各自领域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提高受益度。
(三)跟踪督导,强化考核。
县安委办将对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掌握相关动态,各级各部门要把此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各级各部门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纸质文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安委办(县应急局609室,联系人:黄万海,联系电话:15982529388电子邮箱:1079287069@qq.com)。县安委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新修改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