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事故预防措施,降低危化品事故风险,规范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提升应对危化品事故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次生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应急局按自身职责和权限,负责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辖区危化品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抢险救援主体责任。
(3)坚持科学施救、协作有序原则。着力提升危化品企业的科技水平,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和先进装备器材储备,借鉴参考危化品专家建议,制定科学合理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各应急救援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规范有序,发挥应急救援效果最大化。
(4)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强化事前预防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患于未然。规范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做到常备不懈。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遂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遂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大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英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一般危化品事故(Ⅳ级)的应对处置,及县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危化品事故的先期处置。
1.5 危化品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1.5.1 分类
危化品事故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化品和处置废弃危化品的过程中,由危化品直接或间接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事故。常见危化品事故包括危化品火灾事故、危化品爆炸事故、危化品中毒和窒息事故、危化品灼伤事故、危化品泄漏事故等。大英县危化品企业全部归入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具体危险源及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以大英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准。
1.5.2 分级
根据危化品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对应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预警)。
(1)特别重大危化品事故(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危化品事故。
(2)重大危化品事故(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化品事故。
(3)较大危化品事故(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化品事故。
(4)一般危化品事故(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化品事故。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1.6 响应分级
根据危化品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难度和影响范围,县应急局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应急响应:发生危化品事故,企业、部门、县级层面均无法处置应对时,提请上级组织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
二级应急响应:当确认事故可能超出单位应急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报告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由县政府牵头,适时启动县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当危化品事故发生时,事发企业第一时间启动企业应急预案,组织自身力量按预案程序开展伤员救护、人员疏散、现场控制等先期处置,如若处置存在困难,报告县应急局,要立即指导协调或组织应对。
1.7 应急预案体系
详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应急局成立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1 局领导小组组成及机构设置
组 长:黄 强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忠润 副局长
代旭辉 副局长
熊安勇 分管领导
贺 平 总工程师
成 员:张顺芳 救灾与物资保障股长
王 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徐平建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周正华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
黄小骏 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监管中心主任
胡治成 局办公室负责人
曾 露 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人
胥 巍 应急救援股负责人
代巧梅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2.1.2相关股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接收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和局领导指示要求并督办落实;负责本局应急处置综合协调保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依法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起因、现场情况、伤亡报告;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遵从上级指示,开展相关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和事故信息;负责建立健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协调有关专家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应急救援;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救援股: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根据领导小组指令,牵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会商事故处置事项,宣布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状态;承担县级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监管中心:做好简报汇编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事故处置相关舆情监测应对;负责局机关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系统、通信网络运维技术保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证言和资料;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问题;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救灾与物资保障股: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疏散群众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火灾防治管理股: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应急准备
坚持“预防为主、预处并重”原则,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排查和治理,建立完善危化品风险数据库。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的衔接畅通,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2 监测与预警
3.2.1 监测
县应急局负责危化品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依托应急管理部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大英经开区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制定风险防控方案。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对可能引发危化品事故的险情,或当其他灾难可能引发危化品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局。生产经营单位是危险源监控的责任主体,要完善监测网络,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项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3.2.2 预警
县应急局应加强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依法责成生产经营单位全方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资金、整改措施,按时限要求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应制定并完善本部门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应急资源的储备,建立应急专家组并定期联系,做好应急保障各项工作。对可能引发事故(包括重特大事故)的险情,及时分析研判,发布预警防范信息,提出相关措施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大英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加强相关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救援程序,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做好应急保障,建立由本单位组成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检测、维护应急报警装置和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与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订保护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县应急局接到危化品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开展研判,并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按照大英县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采取相应行动,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3.3 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 信息报告
危化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组织先期应急处置的同时,应迅速研判决策,安排专人首要拨打119、110、120等急救电话,并同时报告县应急局(7997119),按照《大英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要求的程序和时限,视事故发生等级情况,逐级上报。
1、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3、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应急管理部。
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急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事发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主动向事故救援部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资料,为指挥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3.2 先期处置
当危化品事故发生时,事发生产经营单位要第一时间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和救援,并同时向县应急局报告事故信息。当事故影响可能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报告给相关部门并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
3.3.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局领导小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在县政府的统筹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3.3.4 信息发布
危化品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3.3.5 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