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委办发〔2022〕17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省安办督导发现问题隐患
整改工作的通知
县应急局、县商务经合局:
1月19日,省安办综合督导组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指出我县四川鸿鹏新材料有限公司、永逸广场商业综合体存在安全问题隐患(附件)。现就做好省安办督导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应急局负责督促、指导四川鸿鹏新材料有限公司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县商务经合局负责督促、指导永逸广场商业综合体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
二、四川鸿鹏新材料有限公司、永逸广场商业综合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并做好隐患整治完成前的防范管控措施。
三、请县应急局、县商务经合局将问题隐患整改及工作开展情况于2月24日前报县安办。(联系人:游邓,联系电话:7967116)
附件:省安办督导发现问题清单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附件
省安办督导发现问题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具体问题隐患 |
督促责任单位 |
1 |
四川鸿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经环氧乙烷压缩机气相回流至环氧乙烷储罐管道阀门为手阀,未实现自控化控制; 2.事故状态的倒罐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 3.环氧乙烷压缩机区域内设置有一处消火栓,影响运行操作; 4.危险化学品管道着色不规范、流向标识不醒目、阀门状态挂牌不规范; 5.防爆中央控制室两道门均处于常开状态。 |
县应急局 |
2 |
永逸广场商业综合体 |
1.抽查电影院4个安全通道,其中一个消防常闭门拉杆断裂未及时维修、照明感应灯只有一个通道有效,VIP放映室消防箱无标识; 2.消防安全巡检不及时(检查时,消防箱内记录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中一人(李某某,女)无证上岗; 4.GDS控制箱显示总故障,未及时维保无报警记录不满足电子储存时长大于30天的要求。 |
县商务经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