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委办发〔2022〕53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全面排查治理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遂宁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发现解决问题能力,帮助企业提高安全风险辨识与防控水平,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工贸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存在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识别不到位、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应急演练走过场等问题,确保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清零销号,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推进轻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以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企业(以下统称“轻工重点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家指导服务,推动其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做到全覆盖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指导服务工作。
1.组织教育培训。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大英经开区要精心组织,选优配强专家队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知识、作业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等培训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提升风险辨识、防控能力。县安办要组织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县级专家开展有限空间政策法规、安全风险管控知识和现场实训,培养监管执法支撑力量。
2.开展现场示范。对确定的轻工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服务,示范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模式,形成企业“五个强化”“五个到位”问题和整改建议清单。
3.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对指导服务的企业,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及建议。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园区要及时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4.研究探索管理措施。探索应用有限空间隔离管理、接近预警、设备设施远程巡视控制等安全风险管控技术,统筹考虑有限空间作业区域专业队伍建设、配备作业防护装备,或推动企业采取互助合作等方式组建作业队伍、配备作业防护装备,实现轻工重点企业高风险有限空间作业专业化。总结指导服务工作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提炼可上升到法规标准的措施和要求。
(二)全面开展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清零销号。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这一中心任务,对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企业进行逐企逐设备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指导企业制定方案、督促及时整改,对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企业限时改造升级、整合优化,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取缔,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在“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下载“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重点事项清单”。
1.粉尘涉爆企业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主要包括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轻工重点企业)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三)全面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一企一档”管理工作。依托遂宁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以“一企一档”管理为载体,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实现信息化管理为目标,全面摸清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形成完整齐备的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同步建设,增强安全监管的精准化、差异化、绩效化,提升本质安全能力和水平。
1.企业是否组织开展“一企一档”安全管理填报工作。督促企业通过遂宁市安全信息综合监管平台填报“一企一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企业基本信息和重点监管信息是否填报完整。督促企业准确填报涉及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点、工艺流程、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特种设备管理等安全信息。
3.企业是否组织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及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4.企业是否将“一企一档”纸质档案报县应急局备案。督促企业及时将“一企一档”纸质档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县应急局备案。
三、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自报阶段(5月上旬)。相关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立即开展自查自改,按行业把纳入销号管理的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相关表格在“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下同)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告县应急局。
(二)检查核查上报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在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的基础上,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可邀请专家)逐企逐设备以“执法+专家”的形式进行检查核实,全面开展专家服务指导。对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台账不实、敷衍了事的列入重点监管范畴,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并把经核实后纳入销号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盖章后,于6月24日前报县应急局。
(三)隐患清零销号阶段(6月中旬至8月)。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检查核实的基础上,以“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对相关企业进行对标对表执法检查,指导制定方案督促整改。对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存在执法处罚有困难、拒不执行执法指令、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等问题的通报县应急局,县应急局视情况上报市应急局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重大隐患按时清零。
(四)督查验收阶段(9月至10月)。县安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督查各级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实效、问题、经验等情况,并现场抽查重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对底数台账不清不实不细,推进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的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
(五)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各镇(街道)、园区、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指导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国务院制定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研判,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跟踪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排查梳理,深化隐患治理。各镇(街道)、园区、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部署到企业,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加强对风险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立健全“一企一档”数据库,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排查出存在隐患的企业,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联合执法,协同推进工作。县安办将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对部门管理职能落实不到位,企业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并充分发挥行刑衔接作用,切实督促履行各方责任。
(四)注重总结提升,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大检查期间,各镇(街道)、园区、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底将月度工作情况及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见附件)及时报县安办,并于7月20日前上报轻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和“一企一档”安全管理工作总结,12月5日前上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游 邓,联系电话:7967116,邮箱:1248540890@.com)
附件: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