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委办发〔2022〕5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县安办制定了《大英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大英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根本上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五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紧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后非法生产的苗头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背景下非法储存行为,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犯罪活动。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查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场镇为主体,聚焦曾经有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历史的商店,严防停产退出企业原有人员转入地下从事非法生产活动,严防其它地区退出企业原有人员转入本地区从事非法生产活动,要加强举报奖励,形成打非治违网格,遏制非法违法生产苗头。
(二)严格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各镇安办要加强零售店(点)的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监管。经由道路运输的烟花爆竹必须由公安机关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将《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作为申办道路运输许可的审查材料。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禁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公安机关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行为。按照县政府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一要强化源头管理。要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管理,禁放区域内一律不得发放零售许可证,对已发放的零售许可证要协助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有序回收;同时加强对批发企业监督管理,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二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销售。坚决打击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销售摊点、商店等经营场所。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手机短信、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法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二、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5月中旬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照附件隐患排查表自主开展本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自纠,建立统一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全面防范风险、整治隐患。
(二)督导检查阶段(5月16日至7月5日)。各镇要按照附件隐患排查表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并于2022年7月5日前将附件隐患排查表报送县安办。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6日至9月10日)。对企业自查、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11日至11月20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大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肃追责问责。要严格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要加强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县安办也将把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工作调度。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人民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县安办将定期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开展。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办。
(联系人:师体星,电话:7998116,电子邮箱:573848385@qq.com)。
附件: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