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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6-8 17:0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1| 评论: 0|来自: 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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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委202262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全力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筑牢安全防线,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2269号)和《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大安委发〔20225)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目标,重点对单班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全面完成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内容

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主要按照“粉六条”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

(一)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二)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三)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五)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六)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

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贸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销号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从6月至9月全面开展“百日清零行动”。

(一)企业自查自改(6月)

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标准,对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棉毛麻化纤等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制品加工、烟草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辨识统计,健全《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附件1)。

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粉尘涉爆相关企业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对照粉尘涉爆6项重点检查事项逐项逐设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由企业自查出的安全隐患,并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的,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二)县级行业部门核查上报(6月)

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逐企逐设备检查核实,对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台账不实、敷衍了事的列入重点监管范畴,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实施动态管理。县安办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检查,防止和避免选择性执法以及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三)隐患整治清零(7月至9月)

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存在隐患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县安办要会同有关县级部门对上报已完成隐患清零的重点企业进行整改情况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高标准开展“百日清零行动”。组建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专班(附件2),加强工作力度。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大检查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企业数量、人员力量等实际,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力整改,确保隐患按时销号清零。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做到制定措施不过夜、完成整改不过夜,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逐条细化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限期整改销号,做到隐患治理闭环管控,确保所有隐患按时清零。

(三)精准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全面推进“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县应急局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盯住企业消除重大风险和重大违法行为,对因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问题久拖不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统筹兼顾,实现工作均衡推进。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贸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销号管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统筹安排,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清单制管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一企一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在企业落地生根,取得成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组织开展媒体跟拍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六)严格督促,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安办要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各级各部门“百日清零行动”开展情况,对形式主义走过场、执法检查不精准、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得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抄送县安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因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同时,要做好迎接省、市有关督查有关工作,对督查存在问题被上级通报的,县安办将加重扣减2022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目标分。

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在6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及工作联络人、6月20日前报送《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每周四上午12时报送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附件2)、6、7、8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送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至专班(县安办)。

 

附件:1.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2.大英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

专班

3.“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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