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调整完善原有村级安委会,增加村网格员设置等,并健全村安委会职能职责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网格员管理制度等。
(二)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四张清单。①隐患(问题)排查治理任务清单(安全检查表);②隐患(问题)台账清单;③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清单;④隐患(问题)复查验收清单。
(三)建立完善应急预警救援机制。组建村干部、党员、网格员为主体的村级义务应急救援队,建设村级微型消防救援站,配备基本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制定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预案分别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
(四)建设村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系统。由县应急管理局包装项目向省、市争取资金,建设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采购服务机构开发运行畅通、操作简单、反馈及时的专用APP系统,接入县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实现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智能监管模式。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10月1日-10月31日)。
试点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村级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并向县安办报告,由县安办向市安办报告并做好全市现场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在最小单元落实的创新之举。玉峰镇、象山镇试点领导小组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
(二)强化协调联动。玉峰镇、象山镇要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与平安建设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筑牢事故防控基础。县安办要加强对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玉峰镇、象山镇要加强对村级网格员的绩效考核,切实发挥好网格员作用。县安办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县对镇安全生产暨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对网格员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纳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举报奖励范围,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镇政府,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
附件:大英县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大英县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有序有效开展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县安办决定成立农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强(县应急局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办主任)
副组长:罗 俊(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梁 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忠润(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职 责:
县应急局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农村道路、桥梁及安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机、灌溉、农业生产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和建筑物拆建以及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农村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火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村餐饮等经营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农村文化旅游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农村体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农村消防及民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民族宗教局负责指导农村寺庙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和路面管控工作;
县经科局负责指导农村生产加工企业及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农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保养使用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由何忠润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兴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试点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