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较大范围(全县)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61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或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郪江象山流量达到180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4.56米,重现期2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并预报还会上涨;中型、小(一)(二)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洪水水位,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75%<连续15天供水保障率≤85%;其他需要列为重大水旱灾害的。
重大水旱灾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三)较大水旱灾害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较大范围(全县)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3200立方米/秒时(重现期10年)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郪江象山流量达到138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3.20米,重现期10年)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各中型、小(一)(二)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需组织下游群众紧急避险,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县气象部门预报强降雨将继续严重影响我县安全度汛,并发出紧急预警通报;85%<连续15天供水保障率≤90%;其他需要列为较大水旱灾害的。
较大水旱灾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四)一般水旱灾害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8000立方米/秒(重现期2年)或回马流量达到8390立方米/秒,郪江象山段流量达到102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2.03米,重现期5年);各中型、小(一)(二)型水库水位超设计洪水位;90%<连续15天城市供水保障率≤95%;其他需要列为一般水旱灾害的。
一般水旱灾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五、响应流程
发生一般及以上水旱灾害后,局机关股室按照《预案》立即响应行动,迅速编成指挥部工作组,分工、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响应流程可分为响应启动、搭建指挥部、应急救援与结束响应。
响应启动:主要是初期阶段。接受灾情信息或通知后,灾情核查、初判等先期处置,按规定启动响应,并编组成队、遂行出动。
建指挥部:主要贯穿初期与前期阶段。按照模块化编组模式,搭建现场指挥部,并有序移交指挥部的统筹指挥权。
应急救援:主要贯穿前期与中期阶段。按照模块化管理清单,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结束响应:主要是后期阶段。根据灾情、险情变化和应急救援救灾工作进展,按规定适时结束响应,有序撤离和开展后续工作。
六、指挥体系
设定局指挥部为我局应对一般及以上水旱灾害事件的指挥中枢。现场指挥部按照“4+N”模块化模式对应编组(见附件2)。“4”即综合协调组、指挥调度组、救灾安置组和后勤保障组,现场指挥部设置梯次出动人员;“N”主要针对洪涝次生灾害、安全生产等不确定性隐患及其他突发灾害事故处置需求,需临时增设的工作组。
指 挥 长:黄 强 党委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熊安勇 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忠润 党委委员、副局长
代旭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贺 平 总工程师
成 员:张顺芳 救灾与物资保障股股长
胡治成 办公室负责人
黄小骏 信息中心负责人
王 兴 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徐平建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周正华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
代巧梅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曾 露 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