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展开阶段(5月下旬)
结合《四川省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对照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以及保障措施等,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重点实施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开展预案编制培训,学习应急预案法律法规,解读应急预案编制标准,有效推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特别选取2家企业(鸿鹏、苏博特)、2个镇(蓬莱镇、隆盛镇)和2个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先行试点,以上单位每月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含主要工作、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下步意见建议等),在次月3日前反馈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局614室)。
(三)深化完善阶段(7月中旬—8月底)
根据实施方案,按照“以点带面”方式,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全面铺开应急预案试点、演练工作,带动其他还未完成的单位有效落实,真正完成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地区经验,总结提升前期试点成效,对试点工作查漏补缺、深化拓展。县应急委办公室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应急预案试点工作质量。
(四)总结评估阶段(9月初—9月底)
县应急委办、县安委办将对县、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试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按照实用管用原则和高标准要求,契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指导作用,确保各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及企业组织开展总结评估,提炼经验成果,规范成果形式,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及相关影像等配套资料于9月16日前报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局614室)。
(五)成果运用阶段(10月初-12月底)
向省应急厅提供参加全国应急预案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将应急预案试点向全县辐射推广运用,全面提升应急预案建设规范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人,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要围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规模从大到小、风险隐患从高到低的顺序,突出重点,逐轮逐次推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备案)工作,鼓励各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将企业应急管理纳入专项整治工作一并推进。
(三)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指导、检查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依法查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县应急委办、县安委办将对各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编修、备案、应急演练、预案执法检查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逗硬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