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委办发〔2022〕2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大英经开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21〕1号)文件精神,县安委办制定了《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请各责任单位对照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工作方案对应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研究,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并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如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1天)将阶段工作总结、于2023年1月5日将全面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师体星;联系电话:0825-7998116)
附件: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