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彭昌志、刘聪、陈立国、徐建国、刘艳琼、陈青莲、彭科国、郑志、刘康、覃光荣、陈凯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货币安置,化解安置矛盾的建议》(第8号提案)收悉,经过一年的办理,现将相关情况二次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建议件收悉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胡铭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征收办主办,住建局、蓬莱镇、文化产业园区、郪江新城等单位协办的建议案办理工作组,通过多次召开安置房建设专题会、现场会研究和部署安置房建设工作。为强有力地推进了我县货币化安置工作步伐,2016年9月22成立了“大英县货币化安置中心”(大府办函〔2016〕143号),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恒创公司、蓬莱镇、隆盛镇、工业园区及房开企业等派工作人员入驻货币化安置中心办公。
县重点办牵头协调和县货币化安置中心、蓬莱镇、隆盛镇等单位一起,反复研究制定和完善了货币安置方案、安置点评估、办理流程制定、相关表册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一)蓬莱镇
第一批已经发放45户,137人,安置面积6610平方米,已用安置资金1340.53万元(其中6户购买8套商品房)。
第二批正在上报未发37户,63人,安置面积3110平方米,需要安置资金600.72万元(其中4户购买4套商品房)。
第三批:已新签410户,安置1220人,需要安置资金2.03亿。
(二)工业园区
第一批已经发放145户,拆迁面积17346.77平方米,安置面积17342.74平方米,已用安置资金3318.57万元。
第二批正在上报未发38户,需要安置资金881.15万元;
(三)隆盛镇:
第一批正在上报未发18户,安置面积2640平方米,需要安置资金540.77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群众认为安置地点评估价过低,货币资金达不到购
房需求;二是货币化安置面积未按照当初约定的安置房面积计算,现在启动货币化安置,群众意见大;三货币化安置资金差口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通过各种会议及新闻媒体加强做好对货币化安置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二是加强和金融部门对接,确保货币化安置资金及时到位;三是督促货币化安置中心精减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前来办理货币安置的群众。
大英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