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间进度
(一)前期准备(2022年7月上旬)。
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机构,确定普查清单,组建普查员、质控员队伍,对镇(街道)各级进行业务培训,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二)普查实施(2022年7月中旬-9月10日)。
1.7月中旬,组织开展清查,确定大英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
2.7月下旬-8月下旬,以镇为基本单位开展实地踏查,根据踏查结果设置标准样地,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工作;
3.9月10日前,汇总与上报普查数据。
(三)总结验收
1.2022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2.2022年7月20日前报县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方案。
3.2022年9月10日前将县级普查数据报市级审核,2023年(具体时间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报大英县外来农业入侵物种普查总结。完成普查数据核查,健全资料档案,开展数据分析,完善大英县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国家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是实现科学精准防控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普查工作。一是成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机构(见附件2)。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同时成立了专家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农业产业和园区发展股(植保站),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普查日常事务,专家组负责承担实施方案、技术规定制定,开展普查技术培训、指导,审核普查数据质量,成果编制等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二是聘请专业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业务委托、样本测试鉴定、宣传培训、质量核查评估、资料建档、检查验收总结等工作。三是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属地责任,协同抓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二)加强质量控制。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实施机构-实施人员”两级联动质控要求,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并明确质量负责人,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确保全程痕迹化管理。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员在数据采集阶段应按照普查方案和技术标准进行调查和数据填报,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质控员在普查对象清查阶段对普查对象进行核查,在数据采集阶段对踏查区域划分、踏查轨迹、现场调查技术规范依据数据报表进行核查,在数据审核及录入阶段对普查员提供的报表进行审核,并开展普查样地和问卷调查随机抽样复核。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分工相匹配的原则,大英县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机构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见附件5),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安排,落实普查经费,将普查所需经费等保障资源按要求配置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经费主要用于聘请专业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业务委托、样本测试鉴定、宣传培训、质量核查评估、资料建档、检查验收总结等工作。
附件:1.大英县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
2.大英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机构
3.大英县农业林业生产基本情况
4.大英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点位
5.大英县农业外来物种普查项目费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