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2〕126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2022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县耕地有效保护,促进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大英县2022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英县2022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项目实施方案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9日
大英县2022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推进大英县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监测结果对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72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农函〔2019〕512号)和《四川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关于做好四川省2022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耕肥函〔2022〕14号)的要求,结合大英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全面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通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完善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及时准确掌握耕地质量动态变化状况,查明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及生产障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地力提升、耕地土壤培肥改良对策措施与建议,推动评价和监测成果为农业生产服务,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填报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是开展大英县5个监测点(2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和3个县级监测点)的年度监测工作,以耕地质量监测点数据为基础,形成县级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报告;二是开展111个耕地质量调查点的调查采样监测等工作;三是完成2022年县级耕地质量数据库变更评价与成果编制。
二、工作内容
(一)耕地质量监测
1、实施地点。
我县现有5个耕地质量监测点(2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和3个县级监测点),分别位于回马镇团结村5组、玉峰镇肖家沟村7社、卓筒井镇土地井村3社、卓筒井镇土地井村4社、隆盛镇黎明村6社。
2、实施内容
(1)完成监测点验收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质量监测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211号)要求,及时组织落实验收工作,形成县级耕地监测点的目录清单,摸清大英县耕地质量监测点运行现状,实现耕地质量监测点规范运行管理。
(2)做好年度监测工作
大英县为一年两熟,监测年度计算以冬作播种前整地的时间为始(一般是前一年的10月份)到当年最后一季作物收获为止(一般为当年的10月份)。
年度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田间作业情况、作物产量、施肥量、植株与土壤养分以及重金属含量等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1,样品检测方法参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的通知》(川耕肥函〔2021〕14号)的附件3,样品检测方法一览表。
(3)按照时间节点编制完成年度监测报告和数据审核上报
在年度监测内容监测完成后,根据《田间观测记录本》,整理填报《年度监测结果汇总表》。在2023年11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和通过“四川省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对大英县耕地质量监测点数据进行审核上报。
(二)耕地质量调查点
1.加强点位管理
根据项目任务要求,2022年将继续开展111个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点的调查采样检测工作。大英县在2022年对点位布设情况开展审核,对布设不合理、遭到破坏无法承担调查采样任务的点位督促整改,需变更耕地质量调查点的,以土种为基本单元,结合地形地貌,覆盖全域耕地主要土壤类型,按照有代表性、均匀性原则进行变更点位布设。
2.明确调查检测指标
每个调查点须确认是否位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或建成区,调查指标和检测指标见附件2。
3.规范土壤样品采集与保存
每个点位按照《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范(DB51/T1048-2010)》(第1部分:适用于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地力评价)采集样品。
4. 把握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根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与样品检测结果,汇总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通过“四川省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完成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的审核上报,并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并于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耕地质量调查点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
(三)完成2022年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
1.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土壤图层数据、行政区划图层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图层数据、2022年耕地质量调查点调查、检测数据。其中行政区划图层数据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层数据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终成果数据。
2.明确评价成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完善及上报工作的通知》(川耕肥函〔2020〕7号)要求,规范成果内容,提高成果质量。
3.审核确认数据成果。通过专家会商、产量对比、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对比、实地考察等验证方式,确定耕地质量等级是否符合实际。
4.明确成果提交时间节点。在2023年6月30日前整理汇总2022年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最终成果,以光盘形式报送至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四)严格把控关键环节质量控制
抓牢样点管理、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填报审核等关键环节质量关口,保障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科学准确。
1.把好监测点管理控制关。耕地质量监测点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当按程序逐级提出变更申请,提交省级管理部门备案。经批准后,监测点优先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在土种相同、肥力相近,权属稳定的地块选址新建。
2.把好调查采样控制关。强化标准宣贯,规范技术操作,调查内容不得缺项。采样的同时应进行采样地块及周边标志性地物照片拍摄,每个点位至少拍摄采样地块、周边标志性地物、GPS坐标、土壤样品包装袋四张照片。
3.把好分析化验控制关。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农函〔2019〕512号)的附录10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核查检测机构落实的制样要求和检测质量控制措施。
4.把好数据填报审核控制关。安排专人负责,在“四川省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对监测点和调查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核,对可疑信息及时核实,确保数据科学准确。
三、资金使用安排
省级项目直达资金共计28.2万元,主要用于5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建设与维护、田租、农资补贴、田间试验与调查、样品采集、检测、年度监测报告等;111个耕地质量调查点的土样采集、检测、数据上传更新等;开展大英县2022年耕地质量数据库变更评价与成果编制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项目管理,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倒排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对该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监督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质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质量关。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把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关,强化数据审核,确保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质量可靠。做到数量清、家底明,掌握情况真实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