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2〕292号
县总工会: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的通知》(遂财社〔2022〕69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市财政工会专项资金6万元。
一、补助资金用于遂宁市第六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召开遂宁市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发放市级困难劳模补助及市级劳模离(退)休荣誉津贴等。
二、请你单位按规定落实劳模待遇,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英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