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宗教类型(单选):①佛教;②道教;③基督教;④伊斯兰教;⑤天主教;⑥其他。
4. 派别(单选):①汉语系;②藏语系;③全真;④正一;⑤巴利语系;⑥其他。
5. 场所类别(单选):①寺观教堂; ②其它固定活动处所。
6. 占地面积:是指产权和非产权占用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农场、林场的占地面积。
7. 建筑面积: 指单位实际占用的产权和非产权房屋建筑面积,包括租房面积及实际使用但无产权手续的房屋建筑面积。
8. 固定资产原值:是指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支出,或应当以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的价值。具体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的总值;同时包括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类资产总值。
9. 固定资产合计: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同时包括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类资产。固定资产合计是时点指标,表示固定资产经过扣减折旧、减值准备等后的期末余额。
10. 场所教职人员数:指经过宗教团体认定,并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如佛教的比丘、比丘尼,道教的乾道、坤道,伊斯兰交的阿訇,天主教的主教、神甫、修士、修女,基督教的主教、牧师、长老等。
11. 日常人数:所在宗教活动场所非节日期间平均每天的人员数量。
12. 节日人数:宗教活动场所在节日期间的日最大瞬时人员数。
13. 是否为文物保护场所:即判断是文物保护场所或非文物保护场所。
14. 文物保护级别(单选):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③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5. 是否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判断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
16. 安全保卫人员数量:指从事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