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设计防洪标准:尾矿库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设计等文件中根据设计等级确定的洪水设防标准,如200年。
9. 库区周边是否有影响安全的潜在自然灾害次生事故风险:指尾矿库设计文件或补充勘查设计文件中的尾矿库周边自然环境条件中是否存在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次生事故风险。
10. 地震烈度:指矿山所在区域的地震烈度:①6度以下;②6度;③7度;④8度;⑤9度;⑥9度以上;⑦其他(如有其他,请文字说明)。
11. 下游1km内重要设施情况(如学校、厂矿、道路、铁路、桥梁情况等):文字描述尾矿库下游1km范围内存在学校、厂矿等位置、人员数量等。
12. 是否把自然灾害次生尾矿库事故纳入到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管理工作:指企业应急预案中是否有对周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的内容。
13. 矿山救护队的类别:①专职;②兼职;③外聘并签订救护协议;④无。
14. 专职矿山救护队的规模:①小于10人;②10~30人;③大于30人。
15. 库区是否在可能发生的滑坡体冲击范围内:指库区上游存在的滑坡体。
16. 库区是否在可能发生的泥石流冲击范围内:指库区上游存在的泥石流。
17. 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情况:①在线监测系统;②人工监测;③无。
三、逻辑关系:
1. 指标12(是否头顶库):选择“否”时,指标13-14不填。
2. 指标22(是否设置截洪沟):若填“否”,则指标23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