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数量:向居民提供预防、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等为内容的社区(行政村)卫生保健服务场所。名称常常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
6. 是否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否为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评定的社区(行政村)。
7. 是否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选填,是否为根据所在省(市、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创建评定的社区(行政村)。
8. 是否有本辖区地质灾害等隐患点清单:辖区内地质灾害等隐患点清单,是根据辖区内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建立包括灾害隐患类型、位置等信息的表单。
9. 是否有本辖区弱势人群清单:是否有灾害弱势人群(包括老年人、小孩、孕妇、残障人员)的名单。
其中:
老年人:65岁(含)以上的人员。
小孩:0-14岁的人员。
残障人员:在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等方面存在功能障碍,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10. 是否有社区(行政村)灾害类地图:社区(行政村)灾害类地图是指展示社区或行政村防灾减灾概况的空间地图,包括灾害危险性图、灾害风险图、隐患点分布图和应急疏散图等,这些图可以是由专业部门绘制的,也可以是社区(行政村)相关人员绘制的非专业地图。若社区(行政村)有上述任何一种地图,填“是”,否则填“否”。
其中:
灾害危险性图是指根据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结果绘制的展示社区(行政村)危险性大小空间分布的地图。
灾害风险图是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绘制的展示社区(行政村)风险大小空间分布的地图。
隐患点分布图是指根据隐患排查结果,标注社区(行政村)隐患点位置、类型、大小等内容的地图。
应急疏散图是指标有应急避难所、应急疏散路径等内容的空间地图,主要用于灾害发生时社区(行政村)居民的应急疏散。
11. 是否有社区(行政村)应急预案:社区或行政村是否制定了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12. 上一年度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总金额:上一年度投入的用于社区或行政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总经费。
13. 灾害信息员人数:从事灾害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分析、评估等工作的人员,在原民政部门称为灾害信息员队伍,地震部门指“防震减灾助理员”。
14. 登记注册志愿者队伍人数:在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志愿者证书的志愿者人数。
15. 民兵预备役人数:辖区内的民兵预备人员(年龄≤55周岁)数量。
16. 本级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数量:社区或行政村认定的,在自然灾害应急期为辖区居民提供临时庇护的、设有明显指示标牌的安全场所(如对地震灾害可以是开阔、较大面积的公园,学校操场等;应对洪涝灾害的防洪楼等)的数量。
17. 本级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容量:社区或行政村建设或认定的灾害应急避难场所能容纳的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