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表目录
二、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式及填报说明
附表A01. 乡镇(街道)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
附表A02. 社区(行政村)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表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主要包括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重点是对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队伍、财力和物资资源等方面进行调查。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调查结果可为基层减灾资源配置、资源调度和减灾能力评估、灾害风险评估提供可靠的本底数据。
二、普查范围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范围包含全国各省级单元(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内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
三、普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乡镇(街道)政府和社区(行政村)居委会2类,调查成果的空间单元分别为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调查具体指标参见附表。
四、普查组织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具体调查任务。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共同完成本辖区内调查工作。其中,应急管理部门为责任主体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调查工作,汇总、核查调查成果。
五、普查流程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2个工作环节。
(一)调查对象清查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核查,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共同完成。
(1)数据清查
根据应急管理部提供的调查系统,核查乡镇(街道)名录、位置和行政区边界,以及社区(行政村)名录和位置信息,并填写总户数和常住人口总数信息(表1)。对名录中出现的遗漏、多余、名字变更等问题,直接在系统属性表格中进行删减或修改;对于乡镇(街道)边界错误或偏移等问题,在系统中对底图进行调整或编辑修改,确保边界的准确性;对于位置偏差等问题,在系统中对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点位进行调整,原则上要求是乡镇(街道)政府驻地和社区(行政村)居委会所在地位置,也可以是乡镇(街道)或社区(行政村)行政区内任意一点。
表1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清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