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自有货运车辆荷载总数量:是指机构拥有产权的货运车辆荷载的总数量。
26. 特种作业车辆:是指具备专用功能,或经过特殊改装,专门用于完成特定货物、人员运输或特殊作业任务的车辆。
27. 自有船只数量:指机构拥有产权的专业船只的数量。
28. 自有船只载重量总计:指机构拥有产权的专业船只核准净载重量的总和。
29. 发电机台数:指将其他形式的能源转换成电能的机械设备的数量。
30. 发电机总功率:指机构所有的发电机组在额定运行情况时所能输出的最大有功功率的总和,单位为千瓦(kW),设备参数有标示的按标示填写。
31. 生命搜索装备数量:指声、光、电等各类型生命探测仪、生物传感器等的数量。
32. 搜救犬数量:指专门从事搜救的工作犬数量。
33. 主要营救装备情况:指绳索系统、破拆、起重、挖掘、水下营救、灭火、给排水等主要装备的总数量。
34. 主要紧急医疗救护装备数量:指急救包(箱)、担架、除颤器、监护仪、心肺复苏机、呼吸器、吸氧器、呼吸机等的总数量。
35. 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装备:指用于道路、电力、通信、天然气、石油、化工等工程抢险车等装备的总数量。
36. 其他大型救援装备:上述所列装备之外的大型救援装备数量。
37. 帐篷/活动房屋数量:含功能帐、住宿帐、活动房屋等。
38. 帐篷/活动房屋容纳总人数:指设计用于住宿的帐篷、活动房屋的可住宿总人数。
39. 主要业务方向:指机构主要从事的业务,如科普宣传、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赈灾、物资生产、运输等保障活动、其他等方面主要开展的工作名称。可多选,填写对应的数字编号。①科普宣传;②应急救援(抢险);③救灾赈灾;④物资生产、运输等保障活动;⑤其他。
40. 主要救援技术特长:指机构在城市搜救、高空绳索救援、山地救援、水上搜救、潜水救援、医疗救助、后勤保障等方面为主要救援技术发展方向的名称。可多选,填写对应的数字编号。①城市搜救;②高空绳索救援;③山地救援;④水上搜救;⑤潜水救援;⑥医疗救助;⑦后勤保障;⑧其他。
41. 主要救灾赈灾业务特长:指机构在灾民安置、应急供水/水净化、食物供给、儿童陪伴/心理疏导、防疫消杀、应急供电、应急通讯、动物保护/环境保护等生命保障方面为主的救灾赈灾业务的名称。可多选,填写对应的数字编号。①灾民安置;②应急供水/水净化;③食物供给;④儿童陪伴/心理疏导;⑤防疫消杀;⑥应急供电;⑦应急通讯;⑧动物保护/环境保护;⑨其他
42. 可72小时连续出勤最大人数:指机构可连需出勤72小时的最大人数。
43. 上一年度培训次数:指上一年度队伍内部开展的培训的总次数。
44. 上一年度培训人次:指上一年度队伍内部开展的培训的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