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偿付能力充足率:指保险公司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与偿付能力评价最重要的指标.计算公式是:偿付能力充足率 = 实际资本 ÷ 最低资本要求。
4. 经营险类:①寿险;②财产险;③养老险;④责任险;⑤健康险;⑥巨灾保险(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来分散风险的一种保险产品);⑦其他。
5. 财产险种类:①车辆险;②责任险;③农险;④意外险;⑤其他。财产险种类中的选项“意外险”专指自然灾害引起房屋、工程、装备等方面的意外险。
6. 承包责任范围:①意外事故;②自然灾害;③法定责任。
7. 灾害保险产品数量按照险种统计。
8. 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水险、航运险、工程险这样的险种均在统计范围内。
9. 上一年度保险/再保险业务收入额:指企业总的业务收入额。
10. 上一年度涉灾险类保费收入:上一年度跟自然灾害相关保险产品保费收入总额。
11. 赔付支出主要指核算企业(保险)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12. 灾害队伍保障能力中统计的专业风控人员、核保人员、理赔人员、灾害保险研究人员指保险企业的专职从事该类工作的人员。
三、逻辑关系:
1. 上一年度涉灾险类保费收入>上一年度农业保险收入。
2. 上一年度涉灾险类保费收入>上一年度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
3. 上一年度赔付支出>农业保险支出。
4. 上一年度赔付支出>财产保险支出。
表A03社会应急力量减灾资源调查表
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地(市、州、盟)__县(区、市、旗)
行政区划代码:□□_□□_□□
填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