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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2022-7-11 17:0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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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办函〔202269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2修订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大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2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30

 

 

 

 

 

大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大英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干旱、暴雨、雷电、冰雹、寒潮、大风、低温、高温、暴雪、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等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低温(极寒)雨雪冰冻灾害、暴雨洪涝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大面积停电、交通中断等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适用相关级专项应急预案。

    4 工作原则

    4.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政府统筹调配,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根据灾种和级别视情况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4.2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高效的原则。实现从注重事后处置向注重事前预防转变着力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3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心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4.4 坚持依法规范、协调有序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部门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到资源实时共享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 大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全县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建立常态化组织体系,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县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指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后指挥部办公室与县应急局合署办公。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大英经开区、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盐井街道办事处、武警大英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大英供电公司、川投水务大英分公司、中石油大英燃气公司、电信大英分公司、移动大英分公司、联通大英分公司。

    2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对工作;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3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省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完成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成员单位职责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启动、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组织抢险救灾的决策依据和建议;编制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练适时通过媒体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

    县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在各专项指挥部领导下实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属地)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助民政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建立救灾捐赠协调机制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气象灾害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按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有关规定,宣传抗灾、救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组织内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气象灾情及应急抢险工作进展。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县级粮油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实施调运、分配,在市场断供等极端情况下保障受灾群众基本口粮、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及时采购、补充县级储备粮油和应急物资。

    县经局:负责救援所需的电力、成品油协调及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组织协调电力和电信运营企业对受损电力的抢修和恢复工作。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课程计划确保在校人员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组织属地公安机关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中央财政、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民政局:负责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丧葬等善后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组织各类城市规划时,合理划定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并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与管理。负责自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灾区抢险救灾所需林业物资储运、调配等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专家对受灾林木、林业设施进行评估,为恢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环境污染的监测预警,减轻灾害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破坏等影响;指导灾区消除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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