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英法院执行局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避免孩子受到“二次伤害”。
唐某与刘某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经大英法院先后两次判决,刘某需支付抚养费、财产分割等费用共计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拒不履行,经唐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向刘某发送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刘某仍无动于衷。
在得知刘某对财产分割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因未缴纳上诉费按撤诉处理的情况后,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与其进行沟通,安抚其情绪并进一步了解情况。
在对双方进行约谈的过程中,刘某提出分期支付的方案,唐某不同意。执行法官告知刘某若无法履行,将强制执行其名下的不动产,确定了不动产网拍价格后,若拍卖成交,必须配合腾空,刘某情绪激动,强调自己无法履行并离开法院。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执行法官没有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依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一直安抚刘某的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为其分析利弊,释明拒执的法律后果。
几天后刘某主动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已凑齐现金,愿意一次性支付9万余元,并委托其父亲前往法院履行。至此,该两案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在执行工作中,法官既要从维系亲情、化解矛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也要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因案施策,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内外疏导,刚柔相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