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办法和措施。
2.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职责。
5.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6.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7.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论证工作。拟订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城市建设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开展前述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前述范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②园林绿化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损坏、占用、侵占园林绿化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主要街道排污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环卫设施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负责燃气管道、送水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卫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对挪用、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燃气管道、送水管道以及盗用水、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与大英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测评,提供噪声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②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油烟排放的现场检测,提供油烟排放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车辆超载、超高、超宽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车辆抛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②犬只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犬只登记,查处违法养犬。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封闭性公共场所等行为。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④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5)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其他固定经营场所内应由该部门核发证照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二)县综合执法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全市样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在完成隆盛镇2个示范村和城区2个示范小区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区和中心镇(隆盛、回马、卓简、河边、象山)年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是创新管理,打造户外经营特色示范街区。围绕商业南街和永逸广场特色餐饮,在统一规划、突出特色、美观实用的基础上,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建设以5G为基础的电子围栏,适度允许商家在电子围栏内占用室外公共空间经营。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办好民生实事。以学党史、办实事为主题,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抓群众反映较大、投诉较多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噪音油烟扰民整治”两件事。
四是加大协调力度,推动数字城管转型升级。积极协调公安天网、雪亮工程等,整合相关视频资源,提高数字城管监控覆盖面。强化数字城管案件办理督查考核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同时,积极争取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项目,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的转变。
五是强化城管领域环保治理,积极迎接环保央督。开展央督、省督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做好油烟噪音扰民、生活污水乱排、工地扬尘等城市管理领域内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常态化管理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弃土场,确保环保央督不出问题。
六是加强工作对接汇报,抓好大案要案办理。积极与市城管局对接,积极争取市局在大英发现和立案的住建领域线索、案件,移交我局办理,确保罚没资金不出县。
七是围绕创建,大力开展“六大整治”。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大力开展占道经营、违规户外广告、校园周边秩序、环境保护(扬尘、油烟、噪音)、环境卫生、房地产领域乱象等六项专项整治,推动城市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由被动执法向主动管理转变,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属行政单位。成立于2007年9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英县建设监察大队、大英县环卫中心。共计6个下属事业单位,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现有人员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10名,实有18人;行政工勤编制0名,实有1人。特勤大队现有事业编制54名,实有51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现有事业编制5名,实有6人;城乡规划监察大队编制4名,实有4人;建设监察大队编制8名,实有7名;环卫中心编制5名,实有5人;执法大队编制48名,实有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