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专题报道 依法治县 法治动态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男子冒充警察骗色 法院:招摇撞骗!

2022-8-26 12:36|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2|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8月18日,大英县法院对一起招摇撞骗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大英法院办理的首例招摇撞骗案件。 2022年初,男子陈某使用手机聊天软件“陌陌”主动点赞被害人的“陌陌”动态,然后通过私聊,以假名字“陈某某”冒充遂宁市公安局网警,利用下载的警察勤务P图照片及编造的荣誉证书骗取信任,先后与被害人苏某某、王某某多次发生性关系。 2022年5月,陈某继续使用手机软件“抖音”私聊漆某,再次以假名字“陈某某”冒充遂宁市公安局警察,...

8月18日,大英县法院对一起招摇撞骗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大英法院办理的首例招摇撞骗案件。

2022年初,男子陈某使用手机聊天软件“陌陌”主动点赞被害人的“陌陌”动态,然后通过私聊,以假名字“陈某某”冒充遂宁市公安局网警,利用下载的警察勤务P图照片及编造的荣誉证书骗取信任,先后与被害人苏某某、王某某多次发生性关系。

2022年5月,陈某继续使用手机软件“抖音”私聊漆某,再次以假名字“陈某某”冒充遂宁市公安局警察,并发送编造的荣誉证书给漆某,企图博得漆某好感。漆某怀疑其系诈骗行为,报案至大英县公安局,称有人通过微信与其搭讪聊天,还自称网安支队警察,但聊天内容让她产生怀疑,怀疑是假警察。

案发后,大英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综合考量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被告人陈某冒充人民警察进行骗色的行为,系从重处罚情形。同时,法官温馨:网络交友时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微信,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更不要轻易地向对方转账,否则容易上当受骗。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