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400 中间馏分油、柴油及脂肪酸甲酯中总污染物含量测定法
SH/T 0248 柴油和民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形振动管法)
SH/T 0606 中间馏分烃类组成测定法(质谱法)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4 中间馏份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
SH/T 0806 中间馏分芳烃含量的测定 示差折光检测器高效液相色谱法
NB/SH/T0916 柴油燃料中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含量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
ASTM D7039 汽油、柴油、喷气燃料、煤油、生物柴油、生物调和柴油以及乙醇汽油中硫含量的测定(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经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